第33章 胥吏大斗进小斗出_南明鼎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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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胥吏大斗进小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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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相如县事务,以为大军筹集粮草,待平定土暴子之乱后再到外省任职。

  从一个小小贡生(监生)到不入流的典吏,再到从七品的判官,可以说一步登天,这种际遇不要说在下也会犯糊涂,何况众人。

  但根据相关史料完全可以做到,按照《明史?选举二》的说法,“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由此可见,在明朝推官(知府衙门,正七品)、知州(散州正六品)、知县(正七品)为朝廷规定的新科进士初授官职之一,但全国进士太少,每三年也才三百余人,且多在中壮年,数量明显不足(嘉靖十年(1531)三月,吏部指出各处州县缺正官委系亲民之职,进士仅一二,须举贡足其数。也就是进士出任正七品推官、知州、知县的不过一二成而已),正如《明史?选举志》称:“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外省的推官、判官、知县可以从举贡生中选拔。

  这就是古代官员肥水最大的一块,也是老百姓常说的地方买官卖官根源之所在。

  在古代一般州县举人多两三人而已,只要感到科举无望出来活动就可以出仕做官,就像明朝海瑞举人出身,先为教谕再为知县,最后官至巡抚。

  但监生就不一样,就像西方大学教授一样,各个州县监生数额是固定的,县二十名,州三十名,府四十名,虽然数量有限,但数量还是蛮多。

  对各地大量监生,若科举无望有门路的可能会被地方大员推举为县丞、主薄、典吏、吏目等政经官员,无门路的从六房书吏做起,以逐步获得上司认可推荐。

  杨麟区区一介贡生(监生,各县有20名,蓬州这个散州有70名,外加举人进士什么的,近监生以上读书人近80人),虽然练兵有方,剿匪有功,但一下被提拔为蓬州判官,署理相如县县政

  官职则从典吏提升为蓬州判官,如今蓬州无知州,作为佐贰官名义上署理政务,但目前官府能控制的不过五十多个里甲而已。

  代价就是要将粮食从一万担变为两万担,其中一万五千担按照1两银子一担从地方购买(前线粮食远较地方贵)。

  作为交换条件粮食按照平斗秤量,作为交换条件就是官军约束手下部众不得下乡劫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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