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罪孽之都_万界疯人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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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罪孽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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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正确。

  8、赶紧搬走,如果你不想搬走,那么请尽快学会偷窃、伤害、背叛、杀人,等等,不然你绝对活不过第二个房租期。

  这就是哥谭市的常态。

  但是......这一切都在8年前的某一天改变了。因为那晚死了一个人......

  这很正常,哥谭每晚都在死人,如果你在第二天的晨报上,没有看到关于昨夜凶杀,爆炸之类的新闻,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昨夜报社派出的记者也被干掉了。

  可是,那晚死掉的人有些特别......死掉的是一个“怪人”,而且是一个女人......最关键的是,那个女人的名字是——哈利.奎因!

  哈利奎因是一名很漂亮的女孩,喜欢穿着马戏团戏服,喜欢将头发染成两种截然不同的颜色,喜欢诡异的舞台装和华丽丽的双马尾,喜欢杀人,防火,爆炸,怪笑,用手里的锤子将人砸扁......但她是个好女孩。

  呃......起码她曾经是个好女孩,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哈莉·奎茵原本是知名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而且还是哥谭市知名的犯罪心理学权威。她曾经被阿卡姆疯人院特聘为病犯心理顾问......

  不过那时的阿卡姆疯人院可不是现在的这种“幼儿园级别”的地方。这么说吧,你只要敢把那时随便一个监区的犯人放到除了哥谭市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那一个星期之后,那个地方也基本就该进入政府的核爆名单里了。

  而哈利.奎因也的确配得上她犯罪心理学权威的名号,在自己的任职期间,周旋于各种怪人之间,无往不利......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她一直想要研究的病患——joker。

  joker是一个人......嗯......其实也不一定,因为人起码需要肉体和精神两种依托,但是joker的精神世界,似乎并不太属于人类的范畴,因为没有人能明白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底算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总之在哥谭市,没有人愿意面对这个家伙。就连那些超级罪犯们也不愿意。

  是的,我知道他只不过是个喜欢浓妆艳抹的普通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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